最新专家共识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症)标准治疗

2020-02-07 10:52 来源:丁香园 作者:呼吸时间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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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严峻之下,中日友好医院的曹彬教授与武汉多家一线医院专家共同针对重症病例患者的治疗方案开展了讨论,并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症)标准治疗专家共识》,丁香园整理报道如下:

一. 抗菌药物:

对于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患者(社区获得性肺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首先需要做好鉴别是否有耐药细菌感染(院外已经使用广谱抗菌药物至少 3 天以上,结构性肺病,气道分泌物耐药菌培养阳性)的危险因素。如果没有上述危险因素,建议按照《中国成人社区获得性肺炎诊断和治疗指南(2016 年版)》,选择 β内酰胺+大环内酯,或者单用呼吸氟喹诺酮。


  • 头孢呋辛 1.5 g Q12 hr ivdrip+阿奇霉素 500 mg po Qd;或头孢曲松 2 g Qd ivdrip+阿奇霉素 500 mg po Qd。总疗程 7~10 天。

  • 左氧氟沙星 500 mg Qd;或莫西沙星 400 mg qd。总疗程 7~10 天。


二. 糖皮质激素:

慎用糖皮质激素,严禁使用糖皮质激素退热。

1. 适应症:成人(定义为年龄 ≥ 18 岁);经过 PCR 或血清抗体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症状(包括发热、咳嗽或其他相关感染症状)发生 10 天以内,影像学证实肺炎合并影像学快速进展;静息未吸氧状态下,患者血氧饱和度 SPO2 ≤ 93% 或呼吸急促(呼吸频率 ≥ 30 次/分)或氧合指数 ≤ 300 mmHg。


2. 以下情况慎用:

(1)糖尿病患者,正在接受口服药物或胰岛素治疗;

(2)已知的甲强龙、氢化可的松、地塞米松或其他赋形剂过敏

(3)难治性高血压;

(4)癫痫或谵妄状态;

(5)青光眼;

(6)已知的近 3 个月活动性消化道出血;

(7)已知的难以纠正的低钾血症;

(8)已知继发细菌或真菌感染;

(9)已知的免疫抑制状态(如化疗/放疗/术后一月内, HIV 感染);

(10)严重淋巴细胞减低(外周血淋巴细胞绝对值小于 300/μl)。


3. 用法用量和疗程:

(1)体重<80 kg:Day1 甲强龙  20 mg/天,bid;Day2 如体温<38℃,甲强龙 20 mg/天,bid 维持 6 天;期间任何一天体温 ≥ 38℃,当天剂量可增加至 40 mg/次,bid。


(2)体重 ≥ 80 kg,Day1 甲强龙 40 mg/天,bid;Day2 如体温<38℃:甲强龙 40 mg/天,bid 维持 6 天;期间任何一天体温 ≥ 38℃,当天剂量可增加至 60~80 mg/次,bid。


三、免疫球蛋白:


尽可能不用。


四、氧疗:


根据患者缺氧情况选择合适的氧疗治疗措施,包括鼻导管、面罩给氧和经鼻高流量氧疗。必要时气管插管有创呼吸机支持治疗,甚至 ECMO 支持治疗。


五、循环支持治疗:


充分液体复苏的基础上,改善微循环,必要时使用血管活性药物。


六、 监测血气分析和电解质: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症)容易合并酸中毒或低钾血症,需要密切检测,一旦发现异常及时纠正。对于使用糖皮质激素或利尿剂的患者,常规补钾。



七、静脉血栓栓塞症(VTE)的风险评估与预防:


对于没有出血风险的患者,建议首选低分子肝素进行预防,可应用 3000 IU 或 4000 IU 每日一次,具体用药剂量需结合患者个体化情况进行调整;因低分子肝素由肾脏清除,需注意患者肾功能水平,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对于严重肾功能衰竭者(肌酐清除率<30 ml/min),建议应用普通肝素。


八、其他治疗措施:


参照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 (试行第五版)》。


本共识起草时间:

2020 月 2 月5 日 13 PM

本共识起草人

金银潭医院  -张定宇

同济医院 -赵建平

武汉中心医院 -胡轶

武汉肺科医院 -杜荣辉

武汉中南医院  -程真顺

武汉协和医院 -金阳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高凌

中日友好医院 -曹彬

责任编辑:姚俊华 苏越

题图来源:站酷海洛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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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建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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